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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現在還是覺得我對錯別字的容忍度不算太差,只是發現錯別字的時候還是會有那種「為什麼這種字也寫錯?」的感覺。

真的,我覺得我對錯字的容忍度是看場合地點的,絕對不是吹毛求疵,雞蛋裡挑骨頭。

如果是和朋友msn,一般我自己會盡量不要有錯字。有時候為講速度,看見一個錯字但不至於影響文意的,偶爾也會自我放水直接Enter下去。我也可以忍受朋友msn回我錯別字甚至注音文,不要嚴重到小白程度我都OK。但是錯別字到完全不挑的那種會讓我有點火,有些字錯到一句話我必須讀三遍才看懂,也實在太隨便了吧。

對於刊登在網路上的「文章」,我的要求會高一點。如果一篇文章錯字太多太離譜,真的會很煩,思路和情緒一直被打斷的感覺很差,而且我會覺得這個作者對待他自己的文章太過隨便,於是我也不會尊重他的作品。我覺得,這是一種基本的網路禮貌。不要求一個錯字都沒有,不過至少不要太誇張吧。

至於公眾媒體和報章雜誌書籍,那標準自然要更嚴苛一點了。我覺得這是媒體/出版工作者對自己工作的負責態度,以及對閱聽人的尊重。不過,近年來,我覺得我受到的打擊是越來越多。日常生活中錯字隨處可見也就算了,為什麼電視字幕也錯字連篇?文字記者的新聞稿也錯字連篇?各種出版品的錯字率也節節高昇?現在連句成語也都不會用了?還有看到罄竹難書、三隻小豬、地下有知......在那邊亂用,一堆人「的」「得」不分,「在」「再」不分,看了真的很火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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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ta1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