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現在還是覺得我對錯別字的容忍度不算太差,只是發現錯別字的時候還是會有那種「為什麼這種字也寫錯?」的感覺。
真的,我覺得我對錯字的容忍度是看場合地點的,絕對不是吹毛求疵,雞蛋裡挑骨頭。
如果是和朋友msn,一般我自己會盡量不要有錯字。有時候為講速度,看見一個錯字但不至於影響文意的,偶爾也會自我放水直接Enter下去。我也可以忍受朋友msn回我錯別字甚至注音文,不要嚴重到小白程度我都OK。但是錯別字到完全不挑的那種會讓我有點火,有些字錯到一句話我必須讀三遍才看懂,也實在太隨便了吧。
對於刊登在網路上的「文章」,我的要求會高一點。如果一篇文章錯字太多太離譜,真的會很煩,思路和情緒一直被打斷的感覺很差,而且我會覺得這個作者對待他自己的文章太過隨便,於是我也不會尊重他的作品。我覺得,這是一種基本的網路禮貌。不要求一個錯字都沒有,不過至少不要太誇張吧。
至於公眾媒體和報章雜誌書籍,那標準自然要更嚴苛一點了。我覺得這是媒體/出版工作者對自己工作的負責態度,以及對閱聽人的尊重。不過,近年來,我覺得我受到的打擊是越來越多。日常生活中錯字隨處可見也就算了,為什麼電視字幕也錯字連篇?文字記者的新聞稿也錯字連篇?各種出版品的錯字率也節節高昇?現在連句成語也都不會用了?還有看到罄竹難書、三隻小豬、地下有知......在那邊亂用,一堆人「的」「得」不分,「在」「再」不分,看了真的很火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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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真的搞不懂這幾個字有這麼難分嗎? 尤其是"在", "再", 如果有一天沒看到寫錯的還會很吃驚呢! 有時候我會懷疑是不是新一代的教科書哪裡寫錯了, 要不然怎麼年輕小孩子都不會分呢? (透露了自己是聯考時代的老人啦...)
小孩寫錯就算了, 問題是媒體也錯啊。 專業人士卻做出不專業的東西, 而且不是偶爾,而是經常, 真的是蠻糟糕的。 至於我們的語文教育..... 算了,我不想浪費力氣去評論了, 有杜老爺冰淇淋這種人人稱道的部長, 任何三隻小豬的事情我現在都已經能欣然接受含笑面對了, 畢竟他老人家對台灣教育罄竹難書的貢獻, 確實是值得我們舉國同慶沾沾自喜。
現在"的" "得"幾乎都快不分了... 那我國小時為了這兩個字念得要死要活 寫錯還要被處罰,為這兩個字犧牲這麼多汗和淚是怎樣!!! 暴怒!.. 以後我的小孩也要分清楚才行
這麼快就想到你小孩了啊 那看來發我喜帖的日子不遠囉 給你發~給你發~給你發~ 快嫁吧!妹妹!